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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继1996年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之后,我国于2001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城乡住户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现将我市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状况
  2001年末,我市共有法人单位 15979个,比1996年增加1700个,增长11.9%。其中,企业法人8310个,占52%;机关事业法人4734个,占29.6%;社会团体法人461个,占2.9%;居(村)委会2151个,占13.5%;其他法人323个,占2.0%。

  2001年末,我市共有产业活动单位7999个,比1996年增加1321  个,增长19.8%。

表1  按单位类别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单 位 数
(个)
比  重
(%)
一、法人单位
15979
 100.0
企业法人
 8310
 52.0
机关事业法人
 4734
 29.6
社会团体法人
 461
 2.9
居(村)委会
 2151
 13.5
其他法人
 323
 2.0
二、产业活动单位
 7999
----
 
  分县(区)看,2001年末,拥有法人单位数名列全市前5位的依次是:临川区、南城县、乐安县、南丰县、东乡县,占全市的61.8%。拥有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全市前5位的依次是:临川区、乐安县、南城县、南丰县、金溪县,占全市的61%。

表2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在各县(区)的分布情况
法人单位(个)
产业活动单位(个)
全    市
15979
 7999
临川区
 3639
 1884
南城县
 1988
 795
黎川县
 1016
 508
南丰县
 1312
 720
崇仁县
 1195
 427
乐安县
 1650
 814
宜黄县
 1008
 504
金溪县
 1070
 676
资溪县
 642
 538
东乡县
 1287
 637
广昌县
 1172
495
 
二、行业分布状况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分布看,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218个,占 18.4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2551个,占11.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4486个,占19.5%(其中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2151个,占9.4%);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3043个,占13.3%;农、林、牧、渔业2731个,占11.9%。全市产业活动单位的分布主要集中于以上五个行业,占74.2%。

表3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行业(门类)
单位数
(个)
比 重
(%)
   
22950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2731
 11.9
二、采掘业
 239
 1.0
三、制造业
 4218
 18.4
四、电、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72
 1.2
五、建筑业
 202
 0.9
六、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177
 0.8
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762
 3.3
八、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551
 11.1
九、金融、保险业
 732
 3.2
十、房地产业
 358
 1.6
十一、社会服务业
 776
 3.4
十二、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946
 8.5
十三、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3043
 13.3
十四、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59
 0.7
十五、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4486
 19.5
其中:居(村)委会
 2151
 9.4
十六、其他行业
 298
1.2

  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第二产业的单位4931个,比1996年减少407个;第三产业15288个,增加523个。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员19.19万人,比1996年减少1.21万人;第三产业19.22万人,增加0.41万人。从业人员逐渐由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我市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
三、企业所有制结构
 
  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法人(包括国有联营、国有独资企业)占32.6%、集体企业法人(包括股份合作、集体联营企业)占30.1%,私营企业占19.6%,股份制企业(包括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其他企业(包括国有与集体联营、其他联营和其他内资企业)占16.6%。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的人员中,国有企业占51.2%,集体企业占28.3%,私营企业占13.1%,股份制企业占2.5%,外商投资企业占0.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6%,其他企业占4.2 %。
表4  按企业组织形式分组的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人
(个)
比重
(%)
从业人员
(人)
比重
(%)
 
15979
 100.0
401392
 100.0
国有企业
 5213
 32.6
 205338
 51.2
集体企业
 4806
 30.1
 113607
 28.3
  私 营 企 业
 3133
 19.6
 52535
 13.1
股份制企业
 133
 0.8
 10033
 2.5
    外商投资企业
 10
 0.1
 542
 0.1
    港澳台投资企业
 27
 0.2
 2358
 0.6
其    他
 2657
16.6
 16979
4.2
 
四、企业规模结构
  从企业的从业人员规模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中,50人以下的企业7273个,占87.6 %;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20个,占0.2 %。

表5  按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个)
比  重(%)
       
 8310
 100.0
50人以下
 7273
 87.6
50-99人
 508
 6.1
100-999人
 509
 6.1
1000人以上
 20
0.2

  从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看,2001年末,我市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641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77.2%;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33个,占3.8%。
 
表6  按营业收入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个)
比 重(%)
      
8310
 100.0
100万元以下
 6417
 77.2
100-1000万元
 1660
 20.0
1000 –10000万元
 222
 2.7
10000万元以上
 11
0.1

  从企业的资产规模看,2001年末,我市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716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86.3%;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48个,占1.7%。
 
表7  按资产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个)
比重(%)
         
8310
 100.0
100万元以下
 7164
 86.3
100-1000万元
 998
 12.0
1000-10000万元
 137
 1.6
10000万元以上
 11
0.1
 
五、普查数据质量
 
  经省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指标差错率均在控制线以下,数据质量符合普查要求,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注一:本次普查的基本单位划分标准和第一次普查基本相同,其中:

  1、法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附属于法人单位。

发布时间:2006年4月27日17:57
信息类别:统计公报
信息来源:抚州市统计局
发 布 人:抚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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