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抚州市积极做好“关爱女孩行动”,多措并举,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由2000年的151.98下降到2007年的122.45,7年间降了29.53个百分点。切实有效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降到符合我市实际的范围(出生婴儿性别比正常值是103—107),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我们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初见成效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近几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人口再生产模式趋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抚州市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3.80‰,自然增长率7.83‰,年末人口为385.09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45,比去年同期下降1.61‰。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市人口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超出正常范围。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将打破社会总平衡,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任其发展下去,必将殃及子孙后代,危及人口安全,给未来社会留下严重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极大地影响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此,从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关爱女孩行动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措施,通过集中治理,用3—5年时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用5—10年时间逐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力争通过10—15年的努力,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2、坚持宣传教育引导为先,逐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我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注女孩、关心基础性工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等部门也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文化、演讲、座谈、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婚育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
3、坚持依法治理,维护女性权益。我市利用“3·8”、“6·1”等节日开展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市进一步加强B超、染色体检测设备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管理,坚决查处“两非”(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打击不法行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有奖举报制度。
二、当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有效治理、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任重道远。
抚州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近20年来一直高位运行,近几年来得到一定的控制,但仍严重超出正常范围。
我市主要年份的出生性别比与全省数据一览表如下:
|
|
1990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
全省 |
110.82 |
138.01 |
123.73 |
132.12 |
122.68 |
123.96 |
126.17 |
126.53 |
124.93 |
|
抚州 |
113.46 |
151.98 |
130.33 |
129.41 |
127.68 |
124.11 |
123.14 |
124.06 |
122.45 |
据2007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45:100,虽低于全省124.93:100的平均水平,在全市十一个设区市中排名第5位,南昌、萍乡、景德镇、上饶列前四名,分别为117.65、118.01、118.09、121.22,但远远超出了正常值(103—107)范围,存在的问题还很多,整治任务非常艰巨,就是所取得的成绩也是初步的和极易反弹的。
2、传统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男尊女卑的思想依然存在。而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仍不健全,“养儿防老”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选择,农民生男孩的欲望十分强烈。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大,人口的流动性加快,越来越多的已婚育龄夫妇加入务工潮流,外出人口外出时间、住所、职业等不确定性因素也随之增加,客观上给计生管理工作带来难度,存在孕情不清、节育措施不明,环扎及时率不够,造成了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3、打击“两非”案件力度仍需加强。由于目前“两非”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违法行为更为隐蔽、狡猾,几次打击行动不可能使“两非”行为销声匿迹。
三、几点建议
1、政策引导,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配合,我们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把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逐步形成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
2、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婴和女孩,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
3、加大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口终止妊娠手术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监管,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4、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女孩,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