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设5个职能科。
(一)人事秘书科(0794—8222313)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机要、保密保卫、政务信息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统计局文件的初审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统计资料等备案存档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法律法规;制定人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干部教育工作。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市局及县(区)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统计事业费预算、决算和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负责管理各项普查、大型调查及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的预、决算及使用分配;负责全市政府统计系统的财务审核和国有资产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
(二)法规制度贸易统计科(0794—8222207)
拟定全市统计中长期统计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拟定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组织、承办有关统计行政听证事项;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检查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拟定统计制度方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布置、收集、审核、汇总统计调查单位年报工作;负责基本单位普查工作;负责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提供抽样调查样本框。组织实施商业、物资供销业、对外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等统计调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限额以下商业与餐饮业及个体经济情况月度抽样调查;对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开展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编制贸易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年报;对所属专业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搞好贸易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三)综合社会统计科(0794—8262158)
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的咨询建议;组织指导各县(区)的综合统计工作和全市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统计系统统计工作考核;定期为四省九地市和三省十三地市统计信息网提供抚州部分资料;为党政领导提供所需的统计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等核算工作;进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完成财政收支、金融情况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做好重要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第三产业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负责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工作;组织指导人口和劳动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协调和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对所属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搞好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四)工业交通投资统计科(0794—8222062)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和能源、原材料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交通等统计数据,编制工交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季报、年报;每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工业生产、销售月报和经济效益月报,全省分地市工业生产、销售月报反馈资料等;负责工业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城乡集体投资、个体投资、外商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编制固定资产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季报、年报;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综合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承担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快速调查、农村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普查任务;对所属专业及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运输、邮电业和能源、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五)农业统计科(0794—8222085)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承担县(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建立健全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数据库;组织开展乡镇抽样调查工作;进行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贫困乡镇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农业部门及县(区)、乡的农村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对农村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搞好农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六)监察室(0794-8222085)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